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1-11 阅读次数:4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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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行政 签 发 人:总办 拟稿部门:行政 文件编号:2021-011 适用范围:员工(含正式员工、派遣员工、聘用员工等各类型员工)文件种类: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 各位员工: 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国多地疫情仍在发展!截止发通知日本地本轮疫情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已超百例。这就需要员工积极行动起来,做好疫情防控。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社会、企业安全运营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各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司和派遣员工所在的用工单位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就疫情防控要求强调如下: 1.员工(含正式员工、派遣员工、聘用员工等各类型员工等)要严格遵守国家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预案等相关法律,听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防疫、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安排。 2.掌握疫情防护防控知识,认真落实国家、地方、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流程规范要求。 3.所有进入公司(用工单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测量、出示辽事通行程码、健康码等防疫安全措施。 4.对于体温异常的、有咳嗽不适等症状的、疫情密切接触者的、行程码、健康码异常的必须向疫情防控管理部门、公司或用工单位主动报备后,按要求到相关部门做检测,未检测合格的严禁出入社会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 5.对在境外及疫区回本地的人员(含疫区接触者),应根据各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报备后,按防疫要求流程执行完毕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 6.员工要加强卫生健康学习,做好个人防护,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 7.根据各级政府关于疫情要实时关注国家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公告并严格遵守。 8.要实时关注企业(含用工单位)公共网站及信息通知,遵守企业的管理制度,安全生活,安全工作。 9.按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求严格、有序、规范的做好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事项。 10.遇有公共卫生及其他安全突发事件,按法律法规按流程及时向相关部门及公司主动报备,防患未然。 特此通知 【公司根据各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会实时公布信息】 【公司网址:www.dlhuishi.com】 企业公众号:
大连瑞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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