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瑞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职场性骚扰防范管理规则
发布时间:2020-12-25    阅读次数:5625

(此管理规则作为大连瑞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的补充章节公示后生效)

 

为防止职场性骚扰及保护被害人之权益,大连瑞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特根据《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201225日制定本规则并公示。

一、原则与范围

1.公司致力于创造和实现互相尊重并创造积极的工作氛围,严禁职场性骚扰行为发生。该种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甚至将导致解除劳动关系,如情节严重需要司法介入的,公司将提供相应支持。

2.公司将以本规则提供一整套方便、有效、公平公正的申诉、举报、调查、处理、保密机制,为每一位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3.本规则适应于大连瑞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全部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员工、聘用员工、小时工、)【以下简称员工】

4.有实习生见习、实训时,发生职场性骚扰行为的情形,可按此规则的规定执行。

二、管理机构

1. 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将成立“反职场不适行为小组”作为处理性骚扰相关问题的专门管理小组。(本规则所说“反职场不适行为小组”的专门管理小组也包括劳务派遣员工工作的用工单位成立的“反职场不适行为”管理部门)【以下都简称“专门管理小组”】

2. 专门管理小组将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担任组长。专门管理小组对公司汇报相关工作。

3. 专门管理小组负责接受员工投诉与举报、收集证据、调查、处理问题员工,并接受对该类问题的合规审查与指控。

4.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用工单位成立的“反职场不适行为”相关管理部门有责任接受派遣员工投诉与举报、收集证据、调查、处理问题员工,并接受对该类问题的合规审查与指控。

5. 公司的邮箱接受员工投诉、举报,公司会在网站不定期进行反性骚扰宣传。

三、定义

1. 本规则定义的性骚扰指,违反他人意愿,以语言、表情、动作、文字、图像、视频、语音、链接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使他人产生与性有关联想的不适感的行为,无论行为或信息的发出者是否具有骚扰或其他任何不当目的或意图。

性骚扰包括但不限于交换式性骚扰与敌意工作环境性骚扰。前者一般是指上司对下属所作出的以对方的顺从或拒绝作为其获得、丧失或减损其有关权益的条件而实施的性骚扰;后者一般是指同事之间发生的或者上下级之间发生的不含交换条件的性骚扰,这种性骚扰导致或者制造了恐吓、敌对、胁迫性、冒犯性乃至攻击性的工作氛围或工作环境。

2. 性骚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以不受欢迎的语言挑逗、讲黄色笑话、向其讲述个人性经历、不受欢迎的称呼等;

2)故意触摸、碰撞、亲吻他人敏感部位,不适宜地展示身体隐私部位或在他人周围对自己做涉性的接触或抚摸;

3)以信息方式给对方发送或直接展示色情、挑逗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如微信、短信、邮件等;

4)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5)以歧视、侮辱的言行或以其他方法,损害他人人格尊严;

6)在公司或任何场所有针对性的编造、散布、披露有损个人尊严、隐私及侮辱性的言论、消息、事件、图片、影像资料等;

7)以跟踪、骚扰信息、寄送物品等方式持续对他人表达、传递含性暗示的内容;

8)其他性骚扰行为。

四、投诉与举报

1. 如果员工认为其上司、同事或客户等业务相关人员对其进行上述行为,应当明确表示拒绝,包括但不限于微信、邮件等方式。

2. 员工遭遇性骚扰时,受害者或者知情人员可及时向专门管理小组投诉或举报。自第一次发生性骚扰行为至员工投诉之日,投诉期为4个月,员工应当积极、及时维护自身权利,避免证据丢失等不利情形出现。

3. 专门管理小组接到投诉或举报后,应当对受害人进行问询,并制作问询笔录,或要求投诉人提交事件发生过程的书面陈述。

4.劳务派遣员工身份的受害者或者知情人员也可向工作所在用工单位成立的“反职场不适行为小组”等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性骚扰行为的投诉举报、处理等。

五、调查程序

1. 专门管理小组应当做好下列证据的收集与保存工作:

1)电子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记录、短信记录、通话记录;

2)视听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录音、录像、监控等;

3)证人证言,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相关同事的证人证言;

4)物证,包括但不限于问题同时邮寄的相关物品等;

5)第三方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报警记录、调查笔录、酒店录像等;

6)其他相关证据,其他涉及性骚扰的证据。

2. 专门管理小组接到投诉或举报后,应当第一时间与涉嫌性骚扰员工进行谈话,妥善处理纠纷,避免事态恶化。对谈话内容应当制作谈话笔录,专门管理小组有权选择对该谈话进行录音录像。

3. 专门管理小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被投诉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说明事件发生过程。

4. 若投诉内容涉及其他单位、公司或供应商等责任时,专门管理小组应当会同有关单位、公司或供应商共同处理。

5.专门管理小组对投诉或举报处理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投诉处理落实后应及时向投诉者进行反馈,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录于内部工作簿上。

六、处理措施与申诉

1. 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员工发表与性有关的言论或向他人发送与性有关的信息,被投诉的;或者对他人进行本规则规定的其他性骚扰行为,被投诉的;经专门管理小组调查,情节轻微的,给与口头训诫或罚款;对受害者工作、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公司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给与降薪处理,公司将优先调整至难以与投诉者进行接触的工作岗位,公司认为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或公司的管理制度(员工手册)视同员工过错,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 员工被调岗降薪后,再次有性骚扰行为,被他人投诉的,企业可以直接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或公司的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的规定视同员工过错,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3. 对于业务合作方的性骚扰,经与有关单位联合调查确有其事的,被骚扰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变更工作内容。

4. 对于员工有其他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的行为,公司有权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 接受处理员工如出现威胁受害者人身安全等行为,干扰公司正常运营的,委员会有权通知安保部门或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6. 公司对因性骚扰行为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将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将明确解除合同原因为员工性骚扰同事。

7. 被调查员工或被处罚员工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性骚扰的,应当向专门管理小组递交书面证据材料,申诉。

七、隐私保护与保密条款

1. 为避免职场性骚扰行为,公司可在工作区域安装监控设备。

2. 公司保护投诉者、举报者、被投诉者个人隐私,专门管理小组待投诉或举报、谈话、调查等行为应当保密进行,除了必要的内部调查工作、内部汇报工作外,不得公开谈论、公开质询、公开调查等。

3. 公司将与专门管理小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若工作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应当处以罚款、降薪或解除专门管理小组职务等处罚。

八、生效

本规则经公司公示后无异议于20210101日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