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
发布时间:2014-8-19    阅读次数:9328

 人社部近日发出通知,2014年将重点清理国务院部门、行业协会、学会以及其他中央单位面向社会自行设立的各类职业资格,特别是那些计划经济色彩浓厚、矛盾比较集中、行业基础薄弱的职业资格;到2015年,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通知指出,今后凡新设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规划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