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生育报销所需材料及报销标准
发布时间:2017-12-20    阅读次数:10178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 1 --20 正常工作日】

西岗\中山\高新园区实际受理时间为每月1-15 ;沙河区1-20日;

瓦房店\普兰店每月1-10

 

【受理条件】

1、大连市内五区缴纳社保开户的企事业单位;

2、女方至少在怀孕前一个月起,由单位按月正常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

3、新生儿出生后次月起可以办理生育报销待遇,10 月前生育、流产的,当

年结算;10 月后,次年一季度前结算,待遇享受期需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一、女员工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正反面复印件 A4 纸大小,各一份;

2、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A4 纸大小,各一份;

3、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及出院记录原件(注意医院材料均需加盖医院印章);

4、已在银行激活的社保卡、大连银行《对私账户信息查询单》从61日起报销需提供已在银行激活的社保卡或大连银行卡(未领取社保卡员工)6-7月为双卡报销过渡期,在此期间两种卡片任选其一均可正常报销,8月开始需使用已激活社保卡进行报销。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只能提供已激活社保卡办理报销。目前该材料只有沙区、西岗生育部门报销需要提供(加盖银行印章,并标注有效I类账户)或本人有效I类账户大连银行卡/大连银行社保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存折复印账户页,并注明持卡/折人姓名、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码)(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无需提供此项)。

 

二、男职工护理津贴

1、身份证原件(普:配偶同时提供)、复印件(二份),正反面复印件 A4 纸大小,各一份;

2、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大小,各一份;

3、已在银行激活的社保卡、大连银行《对私账户信息查询单》从61日起报销需提供已在银行激活的社保卡或大连银行卡(未领取社保卡员工)6-7月为双卡报销过渡期,在此期间两种卡片任选其一均可正常报销,8月开始需使用已激活社保卡进行报销。目前该材料只有沙区生育部门报销需要提供(加盖银行印章,并标注有效I类账户)或本人有效I类账户大连银行卡/大连银行社保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存折复印账户页,并注明持卡/折人姓名、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码)(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无需提供此项)。

报销标准: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标准支付。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须增加:女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面及女方面)A4 纸复印大小,各一份;诊断书(医院必须写明生产方式并加盖医院印章,如果是难产需在诊断书上写明具体生产方式包括引产、产钳助产、臀位牵引、胎头旋转)、住院现金收据、住院治疗费用明细单原件、出院记录原件。(医院材料均需加盖医院印章)并填报《大连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申请表》一式两份。

 

1、(市内四区已联网,填写不用盖章;如果未联网,如女方为农户或者外地户口,需携带费用申请表到女方接待办事处、女方户口所在地医保中心、女方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盖章);

2、报销标准:门诊产前检查费定额为 800 元,生育医疗费定额:正常产 2200元、难产 3000 元、剖宫产 4000 元。

3、注意事项:女方如有农村合作医疗,不报销生育医疗费,其费用由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注:以上报销女方年龄一定要达到23年零9个月方可以报销158天产假津贴,不够23年零9个月只能报销98天产假津贴。

女职工流产(本地):从201611月开始流产不在分计划内、计划外都直接在医院持社保结算报销流产320元手术费用、引产1270元手术费用,生育科报销流产期间休假津贴所需材料如下:单位经办人持填好盖章的《大连市单位职工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津贴申报表》一式两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诊断书原件,经窗口审核,复核打印单据后直接在财务窗口领取。

重要提示:其中诊断书将由医保中心留存原件不予返还,请自备复印件以备其他相关事务所用。

注:此项业务在手术后三个月办理。一定要使用社保卡挂号结算。

女职工流产(异地):在异地医院发生费用,按原计划内流产材料申报审批,审批通过,只支付流产津贴,医疗费不予支付。异地医院发生费用按原计划内流产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正反两面印在一张A4纸上)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生育登记单》没有办理,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计划内怀孕证明。

(4)诊断书、医疗费现金收据、处方及治疗明细单、B超检查报告单、门诊病志、出院小结。

(5)《情况说明》。

注:自然流产、宫外孕,均无报销待遇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基数=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社保缴费工资总额÷12个月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基数÷30×产假天数

女职工流产业务仅限在计划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共43所)做手术,详细医院名称见此生育须知最下方。

特殊说明:生育报销到单位参保所在区医保中心办理

 

 

 

大连市计划生育医疗定点机构

   序号

医院名称

序号

医院名称

1

大连市妇幼保健院

21

大连市金州区妇幼保健院

2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2

普兰店市中心医院

3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3

普兰店市第三人民医院

4

大连市中心医院

24

普兰店市中医医院

5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25

普兰店市第三人民医院

6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26

大连普湾新区第三人民医院

7

大连市友谊医院

27

普兰店市计划生育服务站

8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28

瓦房店中心医院

9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

29

瓦房店第二医院

10

大连市辽渔医院

30

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11

大连机车医院

31

瓦房店妇婴医院

12

大连市沙河口区妇幼保健院

32

瓦房店轴承医院

13

大连市沙河口区医院

33

瓦房店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14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医院

34

庄河市妇幼保健院

15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35

庄河市中心医院

16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医院

36

长海县人民医院

17

大连市旅顺口区妇幼保健院

37

长海县小长市中心卫生院

18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06医院

38

长海县海洋中心卫生院

19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39

长海县獐子中心卫生院

20

大连市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40

长海县广鹿中心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