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口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2-9    阅读次数:2505

 

沙河口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企业复工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5号令》和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大连市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企业复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企业复工需严格落实《通知》要求,满足相关规定条件方可复工。企业对本企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确保复工生产不导致疫情传播。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2.复工企业(按省、市要求暂缓复工的企业及暂停开放的场所除外)在开工前,需按复工员工规模分级向属地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复工备案管理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在做好《通知》中关于企业复工前所需各项准备工作前提下,参照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的《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参考指南》的相关指导意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员工人数低于100人的,向属地街道提出备案申请;复工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复工备案申请。

      (2)企业复工备案所需材料:①沙河口区企业复工备案申请表(附件3);②沙河口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③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可参考附件1、附件2)。

       3.实行企业复工情况“日报告”制度。复工企业在复工生产的前一个月内(暂定),每日下午2点前将《企业重大事项报告表》(附件5)上报备案机关。

       4.企业组织每一名复工职工如实填写《职工复工登记表》(附件6),掌握职工个人及家庭、亲友的疫情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所备案机关报告。

       5.如国家、省、市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新要求,以国家、省、市新要求为准。


附件:1.《关于做好全市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的通知》

         2.《关于推荐<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参考指南>的通知》

         3.《沙河口区企业复工备案申请表》

         4.《沙河口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5.《企业重大事项报告表》

         6.《职工复工登记表》




       沙河口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沙河口区各街道企业复工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沙河口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复工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详见下文



 

 附 件 一

关于做好全市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有关企业: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生产相关工作十分重要。依据有关法规以及上级相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各类主体责任

      (一)各企业对本企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确保复工生产不导致疫情传播。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企业要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复工生产的前期(暂定一个月内)实施“零报告”制度,每日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

       (三)各区市县、先导区对本辖区内企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属地监督责任,必须确保将本辖区所有企业复工生产纳入监督范围。

      (四)各区市县、先导区指挥部要立即组建工作部门,负责企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并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

      (五)市、区两级指挥部有权对企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必须配合检查工作。

      (六)市、区两级指挥部有权要求不具备疫情防控能力或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企业暂缓复工、勒令停工。

      二、企业复工的必备条件

      (一)应制定本企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并报各区市县、先导区指挥部备案,同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由各区市县、先导区指挥部自行制定模板)。

      (二)应确认知晓并承诺执行各级指挥部命令。

      (三)应储备一定数量防护物资,可满足一段时期生产经营需要。

      (四)建筑施工类企业暂缓复工,具体复工时间另行确定。

      三、企业复工前做好各项准备

       (一)要对本企业职工返程情况进行摸底,合理做出返程安排。企业要安排职工错峰返程,对身在重点疫区的职工在2020年2月底前不得安排返回,采取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方式参与工作。

       (二)外地返连职工自到达大连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并主动向社区和本单位报备,接受监督。一旦发现企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落实单人单间固定场所用于来自重点疫区的人员或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

      (三)要在复工前做好各类工作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垃圾点等场所的消毒处理,落实设置测温点等防控措施。

      (四)要印制并组织每一名职工如实填写《职工复工登记表》,掌握职工个人及家庭、亲友的疫情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职工家中若有居家隔离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返岗工作。

      (五)要对职工进行疫情防护知识教育,传达本企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

       四、企业复工后加强自身管理

      (一)要采取封闭管理模式,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对确有必要进入企业的外来人员,要登记进出时间、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要全天候对所有进出人员(含职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立即按规定处置并报告。集中办公的写字楼,由写字楼运营企业负责体温检测。

      (三)要调整优化工作方式,缩小人员活动范围,最大限度避免因各类会议、接待等形成人员集聚,取消文娱活动等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四)要加强食堂管理,除在采购、制作等环节保障疫情防控外,采取分餐、错时就餐等方式。

       (五)要加强宿舍管理,达不到卫生条件、没有日常防控措施的宿舍不得启用。宿舍要划分出隔离区,供外地返连职工做居家隔离。

      (六)要保持办公和作业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区域的空气自然流通,保证空调系统运转正常,及时清洗空调滤网,及时开窗通风换气。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对电梯、卫生间等场所进行重点管理。

      (七)要对有差旅任务的职工加强管理,职工每次差旅信息要在差旅结束后立即向企业报告,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按规定处置并报告。

       (八)在外埠设有机构的企业,应加强外埠职工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要求外埠职工遵守当地规定。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市、区两级疾控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在复工前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疫情防控的培训指导。教育引导职工注意个人卫生并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

       (二)市、区两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要为企业提供防护物资采购渠道信息,协助企业做好防护物资采购储备工作。

       (三)企业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增强辨识疫情信息真伪的能力,对虚假信息不转发、不扩散、不炒作,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企业要认真分析研判因疫情引起的市场、订单、供应链等方面的新变化和新趋势,提升应急应变能力,对生产经营活动适时作出科学调整,妥善应对原材料供应及生产、销售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倒逼在生产经营方式、模式上的革新。

       (五)市、区两级党政机构要切实关心企业生产经营,采取各种务实措施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落实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

       (六)企业在复工生产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七)企业在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附 件 二


关于推荐《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参考指南》的通知


       市工信局发出关于推荐《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参考指南》的通知,将两份材料提供给全市企业作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参考。

      《通知》称,为做好企业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大连中德技工学校联合德国著名企业管理与生命关怀咨询培训机构TÜV莱茵学院编制了《制造工厂病毒传染性防控措施实施指导建议》和《工业制造行业病毒性传染防控工作评审要点》。这两份材料主要围绕制造型企业如何展开病毒性传染防控提出了解决方案和评审标准,对其他各类企业也具有指导和参考意义。

        

 

制造工厂病毒性传染防控措施实施指导建议

本指导建议从基本防控、重点区域防控、业务流程运行环节防控等7个方面提出生产类制造工厂的病毒性传染防控措施实施指导建议,供全市生产类制造业企业参照。


一、基本防控措施


1. 识别各项业务流程中存在的人员之间直接,或间接的接触传染风险,采取针对性的消毒和隔断措施;


2. 制定各个岗位针对病毒传染的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使用方法,并确保各岗位员工掌握;


3. 明确各生产班次运行时间内的体温测试、消毒的措施、频次、方式、地点、区域、部位的具体要求;


4. 规范预防期内员工从入厂至离厂期间,包括个人卫生清理在内的行为标准;


5. 制定并明确标示,出现疑似发病事件而采取的紧急措施的实施流程,各流程环节所需物品的种类、数量以及使用方法。确保各环节人员知晓并掌握使用方法;


6. 标识共同物品,严格区分岗位间共用物品、群体通用物品,生活福利公用设施、用品,有针对性规范好使用和管理标准。


二、重点区域防控要点


1. 办公场所和生产现场

1) 保持办公场所、生产现场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即时清洗空调滤网,即时开窗通风换气;

2) 缩小岗位人员业务活动范围,尽量使用电讯设备设施和目标看板,进行业务沟通;

3) 建立各部门、区域业务和工作信息中心,统一调度传递指令和反馈信息;

4) 物品定置管理按消毒时间及频次划分区域;

5) 重点对座机、电脑键盘、各类门把手、能源设施启动开关等,人员接触性传播区域做好即时消毒;

6) 要求人员之间接触警示区距离为1.5米,岗位间尽可能避免员工面对面操作。对无法避免的相向操作的岗位,要通过防护穿戴、操作标准,以及监督提醒等措施加以控制;

7) 取消办公区域、生产岗位现场所有生活垃圾暂存容器,统一规定各类垃圾暂存场地,并即时清理。


2. 食堂及茶水间

1) 延长员工就餐时间,保证员工分批分散就餐,保证每批就餐人数达到就餐人员安全距离1.5米的密度要求;

2) 应统一员工就餐方向,避免圆桌和对桌就餐;

3) 所有餐食饮品独立包装,取消公共区域自助添盛;

4) 所有餐具统一由专人分发,取消自行领取;

5) 茶水间、食堂准备消毒设施,对饮水机、咖啡机、电磁炉等公用设施做好随时用,随时消毒;

6) 有条件企业可考虑对公用福利设施采取影像监控,也可采取使用登记记录的方法,便于紧急情况发生时,采取风险隐患排查;

7) 茶水间、食品存放区不允许有垃圾暂存,保持与垃圾隔断。食堂内垃圾必须随时清净。


3. 员工更衣室及淋浴室

1) 员工更衣及淋浴分批分散,避免产生拥挤;

2) 更衣及淋浴室内不得留存任何个人遗弃物品。在员工更衣或淋浴之后进行消毒和通风;

3) 要求员工清理更衣箱内多年积沉物品,予以清理,避免出现发酶和腐蚀;

4) 员工工装需经实施消毒措施后,入箱内保存;

5) 易腐性物品,如食物不得带入员工更衣室;

6) 工厂应根据本工厂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采取其他措施,例如,工装不允许穿出厂房外,生活服饰不得进入厂房。


4. 洗手间及水房

1) 确保洗手间及水房设施完好,针对正在修缮的设施,以及废弃下水通路排查其是否存在连通,采取措施后加封;

2) 要准备足够的洗手液及相应的卫生、消毒用品,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3) 保持洗手间的通风,保证冲水设施完好,如厕垃圾及时清理。增加清扫消毒频次。


5. 员工休息区

1) 在疫情防控期内,员工工间休息尽量避免采取集中区域的形式,要求员工各自独立在本工位休息,杜绝随意走动、交流;

2) 如果条件不允许,可通过分批分散形式休息,减少区域内人员密度。员工间接触至少保持1米距离。避免进行礼节性接触,如握手、递烟、倒水等;

3) 确保员工休息区等共用的空间通风良好,要求员工不得留有个人物品,并做到即时清扫,定时消毒;

4) 严禁易腐蚀和易挥发性物品进入员工共同空间。


6. 其他员工聚集区

1) 员工乘坐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2) 工厂内部便利售货点应采取窗口方式售货,禁止员工入内自主选购。同时,便利购货点内,卫生及消毒措施标准符合相关食品防疫标准;

3) 自动售货机边应备有消毒制剂,要求员工即时消毒;

4) 控制吸烟区人群密度。厂内吸烟区须划定周围界限,没界限进行消毒处理,禁止将易燃性消毒制剂带入吸烟区,预防火情;出入吸烟区要进行消毒;

5) 疫情防控期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员工聚集区。


三、主要业务流程运行环节防控要点


1. 物资周转流程。

1) 所有物流交接避免人员直接接触,应使用相应的物流器具。严格遵守先交后接流程,交和接之间留有停顿时间,避免交接人员近距离接触;

2) 外来物品的交接应在交接地点划定明确的界限,作预防标识线,确保进入线内的物品得到相应的消毒处理,或确认物品安全;

3) 交付物品应与顾客接收方,或物流代理方明确交接责任界限,保证越过交付线前物品的安全;

4) 监视并保证储存物品消毒实施频次及安全状态。


2. 业务单据传递流程。

1) 划定明确的各类业务外来人员的止步线,与外来人员业务交流后应在止步线内进行相应的消毒,或自身安全确认,再进入办公区或生产现场;

2) 所有纸质文件、单据的交接与物品周转流程一样,在交接处固定放置文件框,便于交与接过程中的纸质文件的投放、接取;

3) 外来邮件在越过止步线之前确认安全,或进行相应的清洁、消毒。


3. 管理信息交流。

1) 取消所有人员集中方式的会议,改用视频和电话会议,或使用板报通报信息;

2) 确保与防疫中心及相关专业咨询机构的信息沟通,便于及时获得专业的、最新的病毒防范的标准、方法等信息;

3) 确保顾客需求信息、内部实际产能信息、供应资源信息和内部物资储备信息的准确,有效平衡生产计划,确定生产经营运行所需的预防用品的消耗量;

4) 整理每日预防工作所有记录信息,形成各类岗位相对固定接触交流连系网络,以便于发生紧急情况时采取隔断性措施。


四、传染及控制信息收集传递措施


1. 持续记录员工之间,员工与外来人员工作、业务接触日记录;


2. 严格履行员工出入,以及外来人员到访登记制度;


3. 制定实施预防期内员工离厂后接触人群报备制度;


4. 每日预防消耗品实际消耗和补充需求信息统计上报,做好日盘点记录;


5. 共用物品使用登记记录,员工定期体温测试记录,各区域清洁、消毒记录。


五、感染事件紧急措施


1. 明示各个区域紧急事件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确保员工有发热、发烧等情况,在发现第一时间通知区域负责人;


2. 规划并明确各区域通向疑似发病员工隔离区路线;


3. 及时调取疑似发病人员行为轨迹,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确认风险程度采取措施,或重新消毒;


4. 当疑似发病员工被医疗机构确认为感染患者时,第一时间向防疫机构提供该员工离厂接触人群报备;


5. 当厂外感染者与员工有接触时,同样通过记录追溯,划定厂内员工风险范围。


六、防护设施及用品保障措施


1. 在工厂内部明显处设置“疫情预防”信息目标板,及时通报并更新信息;


2. 员工防护用品,以及消毒器械、方式、制剂需经专业人员或机构确认有效性;


3. 建立防护消毒用品采购货源渠道,并保持与供应商之间信息沟通,确保所需物品供应及时不间断;


4. 设置发病人员隔离间,以及风险物品存放消毒区,准备担架等救助工具;


5. 保证疑似感染紧急措施各流程环节所需物品充足;


6. 厂里易燃、易挥发性消毒制剂的安全存放,其他防护性用品的期效管控。


七、防控措施管理保证措施


1. 建立防控工作汇报机制,明确各层级岗位人员的责任和具体任务;


2. 防控信息统计记录、体测和消毒执行、防护物品清点和发放、紧急事件实施、与防疫机关及医院联系等责任和具体任务落实具体人员;


3. 对紧急事件处置措施人员进行培训和训练,通过模拟实战性考评,具备应急、救助和自保能力;


4. 最高管理层应即时取得最新信息,保证各项防护措施实效性落实,并不断完善,实现彻底隔离病毒传播的目标。


工业制造行业

病毒性传染防控工作评审要点

序号

评价要点

1.0

预控工作基础管理

1.1

是否为病毒传染防控工作建立了有效性的管理机制?

1.2

是否针对工厂运营流程各环节,进行感染传播风险识别和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1.3

是否规划了防控工作所需的必要资源,并对资源准备计划执行情况实施跟踪?

1.4

是否明确防控工作所需必要物资及设备设施的采购、供应渠道?

1.5

是否建立了防控工作信息统计,疫情上报及发布的信息交流路径、方式?

1.6

是否依据感染传播的影响,划定了风险等级,并匹配相应岗位落实责任?

2.0

防控措施规划

2.1

是否通过有效渠道了解病毒传播的危害程度、特点,以及主要防控指导原则?

2.2

是否根据工厂自身抗御能力,对正常/有条件开工的可行性进行评价?

2.3

是否对防控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或咨询政府主控部门专业技术、咨询机构?

2.4

是否针对突发病毒传染事件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

2.5

是否能否明确统计病毒传染防控期间,生产运行所需防控用品的定额数量?

3.0

 防控措施实施

3.1

是否在防控期内落实了所有规划的防控措施?

3.2

专兼职防控工作的管理人员、防控措施实施人员的防控技能是否达标,人员数量和兼职人员所能投入的精力是否匹配?

3.3

是否保证了所有所需防控用品,及时、准量提供到相应业务和操作岗位?

3.4

是否按消毒预防的要求,确定了防护用品的种类、型号,或制剂成份、浓度等指标?

3.5

是否针对工厂内各个岗位制定了在防控期内的行为规范及业务/岗位操作规范、自身防护标准?

3.6

是否对防控期内,由于防控措施、行为和业务操作的实施,对产能、节拍进度的影响进行的评估,并重新确定能力限度?

3.7

是否落实了突发病毒传染事件紧急处置方案所需相关保证条件?

3.8

是否进行了防控期间所有附加在日常员工行为和操作中的措施,其对员工安全性评价和验证?

4.0

防控物资供应管理

4.1

是否从防护用品供应渠道资源,保证满足完成生产任务的要求?

4.2

是否在入库交接工作上,实效性地验证进货的防护用品符合采购需求?

4.3

是否实现防护用品需求量、库存量、使用量的信息及交流和反馈?

4.4

是否对库存防护用品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库存防护用品的实效性和完好性?

4.5

针对防护用品选型、采购、接收、发放、领取等相关负责人员,是否具备胜任能力?

5.0

生产运行中防控实施

5.1

物品周转的防控工作

5.1.1

是否在物品交接过程中避免交换人员直接性,或近距离接触?

5.1.2

外来物品是否明确了交接场所,划定交接界限?

5.1.3

是否对外来物品实施消毒措施,或确认处于安全状态?

5.1.4

对交付出货物品是否确保其在工厂所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处于安全状态?

5.1.5

是否可能对各类物品按消毒防控的时效性加以区别?

5.1.6

是否对垃圾等废弃物进行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5.1.7

是否对垃圾等废弃物进行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5.2

生产运行的管理控制

5.2.1

是否基于防控期间内实际生产效率,以及防护用品保障能力制定排产计划?

5.2.2

内部信息交流、沟通的形式是否实现避免人员聚集和近距离接触?

5.2.3

业务运行和生产制造过程的预防措施是否按制定的防范措施全面实施?

5.2.4

对员工更衣、就餐、淋浴、如厕、休息等生活环境,是否制定了有效的措施,降低人群聚集的密度,避免近距离传播性接触?

5.2.5

公用区域、设施, 共用品消毒,员工体测等防控性措施是否按规划的方式、频次实施?

5.2.6

是否有效的控制外来人员的出入,以及与本工厂人员的交流?

5.2.7

是否对异常情况进行确认,并及时按防控期内的相关要求处置?

5.3

防控行为的执行能力

5.3.1

员工是否能按防控期间的指导,实施本职岗位消毒防护操作?

5.3.2

员工是否能按防控期间的要求,自觉履行在工厂内部,以及与工厂相关的区域防护、卫生和消毒行为规范?

5.3.3

员工是否能按要求穿戴符合自身岗位实际的防护装备?

5.3.4

员工是否在其责任领域范围内,具备发现防控工作异常的能力,并明确报告的相关负责人员?

5.3.5

员工是否清楚当病毒传染突出事件发生,自身岗位在应急措施中的任务和责任?

5.3.6

员工是否了解病毒防控期内,向工厂报告离厂后行踪信息的重要意义,并切实履行?

5.4

防控设备设施的保障

5.4.1

是否确保办公场/生产现场空调或排风系统完好,保证通风环境?

5.4.2

是否确保洗手间/水房水龙头等供水设施功能正常,对正在修缮的设施,以及废弃下水通路予以封闭?

5.4.3

是否在洗手间/水房准备足够的洗手液及相应的卫生、消毒用品?

5.4.4

是否确保突发事件应急所需器具、防护措施用具,以及消毒设备工具、员工体测仪器适用,并保持完好?

5.4.5

是否为突发病发患者准备临时隔离室/区,为疑似病患人员接触的物品设置隔离重复消毒区?

5.4.6

是否明确制定了通向隔离区的路径,以备突发应急情况发生后隔离和消毒?

5.5

防控工作的效果监测

5.5.1

是否在工厂显著处明确标识防控工作各级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并对每日防疫工作信息进行通报?

5.5.2

是否对员工间接触交流频次数据进行分析,确认接触性传播的风险区域?

5.5.3

是否对员工离厂期间所接触人群信息进行报备,预测外来病毒传染风险?

5.5.4

是否对各项防护措施的实施进行督导,对防护用品实际消耗量进行统计分析,确认防控工作要求/标准执行实际情况?

5.5.5

是否对防控工作全过程进行审核,确认本工厂的病毒防控过程能力?

6.0

社会责任履行

6.1

是否按国家政府及防疫机构的要求,进行了病毒防控工作必要投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6.2

是否能够在病毒感染突发事件后,向相关部门提供与本工厂员工有关的感染传播路径等信息,便利于排查、隔离和救治?

6.3

是否能在病毒感染疫情发生时,在保证员工及工厂相关方人员安全情况下,持续保持供货,或用尽可能短的时间恢复生产?




附 件 三


沙河口区企业复工备案申请表



 



附 件 四


沙河口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 件 五


企业重大事项报告表


附 件 六

职工复工登记表

 

编辑:高大博
转自:沙河口发布
编辑:高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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